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银川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银川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
2 | 发布时间 | 2015年4月10日 |
3 | 文件编号 | 银科协发〔2015〕12号 |
4 | 信息索引号 | 640100-032-B03020-2015-006 |
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6 | 公开时限 | 2年 |
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8 | 审核程序 | 本单位内审核公开 |
9 | 责任部门(处室) | 市科协办公室 |
10 | 信息内容 | 各县(市)区科协、财政局: 按照国家科协、财政部和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意义 开展201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组织推荐表彰奖励工作,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对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和谐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荐名额 每个县(市)区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1个,农村科普带头人1名。科普示范社区1个由市科协推荐。 三、表彰奖励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0万元;科普示范社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 2015年继续在获得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中拿出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具体推荐和报送要求参照中国科协2012年度《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2]12号)文件的附件1《“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各县(市)区科协联合县(市)区财政部门评审推荐。 (二)2015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分别通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网上申报系统”(“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题网http://kphn.cast.org.cn)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网上申报平台”(“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题网http:// kpym.cast.org.cn)进行网上报送,打印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经过系统自动打印)。 (三)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其中,“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单位和带头人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命名证明等);“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单位的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科普示范社区命名件、社区近三年科普工作受表彰证明、品牌科普活动简介、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未来三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等);各县(市)区科协关于推荐2015年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或“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名单的报告。 (四)各县(市)区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将联系人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和QQ一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所有纸质推荐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后报送银川市科协科普部(一式三份,证明材料须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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