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补充项目的通知
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市)区科协:
按照《银川市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和银川市科协下半年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开展社会心理健康咨询和宣传服务,满足广大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银川市科协决定补充实施一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经费及评审方式
项目名称:互联网+心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经费:3万元
评审方式:成立评审小组,公开答辩评审确定
(二)项目内容
建立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常年向社会公众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
1、建立社会心理健康宣传微信公众号和心理健康网站,设置心理测评、心理普查、心理援助平台、心理咨询、心理服务热线等栏目,围绕不同的服务人群,开展社会心理测评、心理健康咨询、社会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健康普查等,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每年推送各类心理健康科普信息不少于300条。
3、线上线下开展社会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咨询答疑、互动交流等服务,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沙龙”、“艺术疗愈”、“心理电影讲堂”等线下活动。
4、通过互联网+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人才智库、社会心理预警监测机制、危机干预、心理咨询线上预约等。
二、项目申报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交A4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20年12月8日前报送至银川市科协学会部。
(二)申报书请登录银川科普网http://www.yckpw.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填写项目申报书时,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准确。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经银川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在银川市民政局备案的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银川市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包含2020年与银川市科协脱钩的学会、协会、研究会),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定期进行年度报告,有专职人员和基本对公账户;具有开展互联网+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人员。
(二)市科协将按照“择优扶持”原则,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公示,经市科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启动,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三)获准资助的项目要有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应依据项目内容和任务书条款组织实施。项目结束后,按规定提交项目总结和成果材料,市科协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四)各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项目工作方案,明确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举措。项目申报单位要有一定工作基础,并有相应保障或配套资金。
(五)近两年执行市科协项目流程不规范、资料不齐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以及未设立独立账户、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谢绝申报。
联系人:王文海、白卫华
联系电话:6888604、6888610
银川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2月4日